近日,有网友在部分网络平台发布“南宁市多个房地产项目可能烂尾”等言论。
4月19日下午,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澄清公告称:这些言论系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广西南宁城市形象,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这份《澄清公告》,划重点。本文还分享南宁购房小技能及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的查询方式。
南宁住建局发布澄清公告
回应传闻,传递“三保”决心与信心
摘录《澄清公告》信息文字如下
澄清公告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个别网友在知乎、个人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上发布我市多个房地产项目烂尾等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广西南宁城市形象,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现就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针对小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停工、逾期交付等风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城区两级重点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制定风险项目“一楼一策”,千方百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我局作为南宁市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依法依规对全市700多个在建楼盘进行价格、质量、验收等监管服务。对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项目已实施了重点监管,确保资金、资产在本地的安全。同时,我们于2022年4月15日启用了新版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预售资金监管内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如有需要,可通过正规途径至我局查询每一个项目基本情况,我局将对不当言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9日
小克综合点评:
这份《澄清公告》对外释放几个重要信息:
(1)传递“三保”决心与信心。“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停工、逾期交付等风险,千方百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
(2)表明部门工作范围与职责。“南宁住建局依法依规对全市700多个在建楼盘进行价格、质量、验收等监管服务”,“对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项目已实施了重点监管,确保资金、资产在本地的安全”。
(3)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通过正规途径至我局查询每一个项目基本情况,我局将对不当言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看过这份澄清公告之后,需要我们更多的思考……
小克认为(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相关部门、城区zf除了积极回应,同时还要以实际执行力,去积极协调督促开发商去解决问题,定期统一对诉求业主反馈解决问题的进度。
开发商也应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定期更新项目进度,欢迎媒体朋友进行监督和报道等。
这也需要购房者和业主以合法合理方式去诉求,理解与耐心配合工作,多方努力以更快的时间,共同克服难题、解决问题,圆安居梦。
(我们换位思考,哪一方都有难处;我们能做的是不相互推托,而是正面地积极地去去解决难题、共同攻克)
再者,不论你是购房“小白”或是置业“能手”,需要掌握一些购房知识和技能等。互联网时代下的自学提升,技多不压身。下面一起get√
最近,小克在南宁住建官微发现“新大陆”。我们手机微信或电脑登录“南宁智慧住建” ( https://livecloud.nnfcxx.com/ ),关于南宁市的“商品房、租赁房、保障房、公有住房、造价预约、城市更新、物业服务、工程查询、存量房、工程建筑”等住建业务及信息,动动手指、即刻查询。
以下内容摘录自南宁住建官微
(1)可以查找房源、发布房源信息,安全可靠,方便房东和租客。
(2)办理租赁网签及租赁备案,一键式提供规范租房合同样本,网上签约,省事有保障。
(1)提供公租房资格申请、货币补贴申请、线上选房等公租房业务办理内容。
(2)提供经适房转商品房申请、经适房资格退出与信息变更、报名和选房等经适房业务办理内容。
城市更新板块:可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报名。
可进行预售查询、现售查询、销售公示查询、合同查询、备案查询、网签备案查档、预售资金监管查询等。
可进行租赁备案信息查询、合同查询、住房租赁企业信息查询。
可进行经适房轮候查询、保障房审核进度查询、保障房查档。
可进行上市业务查询。
城市更新板块:可查询小区改造信息、小区议事会、议事会成员、会议记录及小区动态。
物业板块:可查询小区维修资金方面内容(完善中,敬请期待)。
可进行工程备案查询、工程信息查询、诚信信息查询等。
在首页的公示专栏处还能快速查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通告通知。
(一)点击“我的”→“联系客服”,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微信反馈。
(二)点击“我的”→“意见反馈”,编辑意见内容,点击“提交”。
据悉,南宁智慧住建目前处于试运行期,功能后续将会逐步完善,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操作体验问题或意见建议等,可以向南宁住建官微提出。
南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购房前需要了解和掌握查询方式
2022版《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已于今年4月15日起启用(→点此了解更多)。新版合同新增了《特别告知》,提醒买房人签合同前应仔细阅读。
并且在《特别告知》中,提到:为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预付款、保证金、房价款(包括抵押按揭贷款)等各种购房款,应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该商品房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
若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不仅会影响合同网签备案,还会存在延期交付甚至烂尾风险,如买受人发现转款帐户信息与指定的监管帐户信息不一致,有权拒绝付款。
以下内容摘录自南宁住建官微
最近商品房新版合同要出来了,但是我还有几个问题没搞懂。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是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监管、银行配合、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止。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包括以预售方式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出售时,购房人按合同约定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存入监管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监管比例划分为监管额度内资金和监管额度内外资金。
监管资金是指监管额度内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达到商品房现售备案所需的工程建设费用,由监管机构审核使用。目前监管机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所申报的预售资金总额15%确定监管项目的预售监管资金额度。
1、购房人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交款通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登陆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到银行网点柜台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购房人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交款通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登陆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通过专用POS机(专用POS机可以回显商品房相关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应将购房贷款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为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购房款一定要存入“监管账户”。
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要留意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内“资金监管”信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注意合同中关于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等条款。
缴纳购房款时,由购房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如发现转款帐户信息与指定的监管帐户信息不一致,有权拒绝付款。
进入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主页,下方的菜单栏中,点击“智慧住建”即可打开。
进入智慧住建后,按照这两个方法即可进行“预售资金监管”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输入你想查询的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或者地址即可查询,可以进行模糊查找和精确查找。
▲在公司名称处查找,可检索有关公司处于预售阶段的项目。
▲模糊查找输入项目名称关键词,界面会出现关联的选项,直接选择即可搜索。
信息来源:南宁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网站、公众号“南宁住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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