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者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资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各岗位招聘的职数和具体要求以附表为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